河南松菱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专注于污染土壤修复设备领域的技术研发,设备制造,设备租赁,工程总包及生产运营服务。公司拥有丰富的污染土壤修复处理和无氧油泥热解析处理的实战经验,能够高效一站式解决客户在污染土壤修复处理过程中的难题,获得国家高新技术认可,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国内同行业环保设备中处于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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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当今土壤修复存在的八大误区!

发布时间:2021-1-19 9:34:51 浏览次数:860

  解读当今土壤修复存在的八大误区!

  土壤修复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复正常功能的技术措施。在土壤修复行业,已有的土壤修复技术达到一百多种,常用技术也有十多种,大致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三种方法。需要警惕的是在土壤修复过程中,存在很多误区要我们提高重视力度。

  误区1:污染场地是指污染的土壤

  污染场地是由于某种行为和活动造成土壤地下水被污染的场地,污染物的迁移还会对场地外的土壤地下水形成污染。因此,多数污染场地的修复包括地下水修复。

  误区2:污染场地就是棕地

  如果场地是废弃的,而且其开发利用受到污染的消极影响,那么这种污染场地也称为棕地。棕地仅是污染场地的一部分,其概念是个舶来品,在国外法律中有其特定含义。在我国把污染场地和棕地等同使用有其历史原因。但是现在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将两个概念区别开来。

  误区3:污染场地即指工业污染场地,关停搬迁会产生污染场地

  工业污染是污染场地的成因之一。采矿业、商业、军事基地、回收业和废物管理等也造成大量的污染场地。作为污染场地数量较多的一类,加油站严格意义上也不算工业。污染场地是因为存在有害物质,关停搬迁行为本身并不能“产生”或“造成”污染场地。

  误区4:修复污染场地仅服务于开发和搬迁场地

  修复污染场地有利于保证土地开发利用安全,但不是仅仅服务于开发。而我国目前关于污染场地环境管理的文件无一例外地只提及待开发和搬迁的场地,可见这一误区对相关政策的影响。

  误区5:污染场地调查可以用环境影响评价替代

  由于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土地开发“绑定”,一些地方制定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政策时引入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也有将场地调查纳入环评的提法。由于评估对象和时间段的不同,用环评的技术方法做不了污染场地调查评价的事。当然,应该看到这与当前我国污染场地管理无法(律)可依有关。

  误区6:场地调查评估并不重要

  我国普遍有“重修复、轻调查”的观念,其实详细的调查虽然有所花费,却能全面准确地了解污染状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的修复方案,较大程度地减少修复总成本。形象地说,没有调查的修复就如同医生未曾望闻问切,岂能对症下药。

  误区7:搬迁后场地都算历史遗留问题场地

  当前,有种看法倾向于将工矿企业停产搬迁后场址都划为历史遗留污染场地,提出其修复资金由财政统一兜底。

  历史遗留问题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在特定历史时期产生或由特定历史事件造成,其发生有特殊的历史原因;二是制造问题的责任主体在那个特殊的时期和背景下不会被追责,到了应该追责的时候却已经灭失或无法找到。

  我国众多工矿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生产历史和搬迁时间各有不同,要划定治理修复责任,先从法律上准确定义何为“历史遗留”非常关键。

  误区8:地下水污染也需要做健康风险评估

  一段时期以来,对饮用地下水行为进行风险评估在国内非常流行。按照新发布的《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作为生活用水的地下水应直接采用水环境标准或生活用水标准,不需另行计算风险。

  国外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的提出和应用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调整形成,具有较强的阶段性、发展性和地域性。同我国文化、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更为接近的日本、韩国和台湾地区均未在污染场地管理上实行风险评估。由此,摒弃和过度使用都不可取。

  松菱重工科技专注土壤热脱附技术的研发和生产,对化工污染场地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能力,已经为上百家污染场地进行了检测及修复,得到合作伙伴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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